纪委审讯留置室防撞软包房间的设置标准
发布时间:2023-04-19

       审讯留置室房屋应牢固、安全、通风、整洁,房间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,层高不低于2.5米。地面辅设复合地板,门及墙面应当做隔音和防撞处理,隔音防撞材料要采用阻燃环保材料。窗户内财应安装牢固的防护栏(网)等安全防护设施。
       审讯留置室内配置询问桌椅和被询问人专用座椅。被询问人专用座椅应牢固可靠,固定于地面。被询问人专用座椅与询问桌、电源等设施应当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。有条件的单位,可以配置监护人、翻译人员专用座椅。审讯留置室内光照亮度应当满足录像要求,照明灯具安装防护罩,电源插座应为防触摸式安全插座。
       审讯留置室应安装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,房间应至少安装2个视频探头,并确保覆盖房间区域。视频图像及录音必须确保清晰。声像监控资料在接入网上监督信息系统时,应当对音频视频数据进行分流处理,音频数据不得进入网上监督信息系统,防止案情泄露。对不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,应另行配置符合前款功能要求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。
       纪委审讯留置室防撞软包室内连接内部网络,设置电脑及打印机,能进行网上办案。被审讯人身后墙上应安装能清晰、准确显示年、月、日、时及温度、湿度的电子时钟。